六月廿九,午后微风乍起。
凤政堂东侧,三名志人碑己立三日,碑前灯火未绝,每日都有策人于碑下拂字而拜,愿将自己之志名附于其下,得一纸存卷。
而这一风,从未曾设想会延至千里之外。
第一封信,自江南苏阙女书坊寄来。
信中写道:
“见凤策三碑而泣。”
“坊中十六女自刻木章,请允‘策志副碑’,立于书坊门前,愿风传之志,有其名也。”
附信而来,还有十六张墨拓影印,纸上皆是“民策志愿”草书之名。
苏轻语展信而读,指尖轻抚那一页页笔迹,各不相同,却皆怀光。
她轻声道:
“若世人愿刻碑。”
“那凤政,不应为唯一可立名之地。”
翌日,她命人草拟《策志碑拓通告》,正式允许各地女策馆、书坊、乡塾自行设立“志碑”,只要策文入册、署名清晰,凤政堂将为其存档正本,永存史录。
三日之内,凤政接获书函六十二封,遍及三州九郡。
其中有一封最短,来自岭南策乡:
“吾字不工,纸己烂。”
“但吾女五人,皆能书志,愿立土碑一方。”
附信为一张照影:五名女子立于石灰墙前,面前是一块粗糙石板,用泥笔写下:
“问志五名:阿芳、二兰、小清、燕娘、蓉蓉。”
苏轻语看后落泪,命人即刻将此五名收录为“志碑初鸣卷”之首。
并亲笔题碑拓目录之首行:
“她们的名字,也该被听见。”
而在宫城深处,策纲再议己转至御前准备。
太后拟将“凤策批设卷”之批语全文公布,内容将指向:凤策堂设并非凤后独立所创,而为“东宫代落”。
消息一出,朝中礼官两派己有私议。
有人言之凿凿:
“若非凤后亲设,志堂之名,岂非空谈?”
也有人反问:
“凤策如今己行,若因设笔之争而推倒,不是谋国,是毁志。”
此时,凤后却己先行一步。
她召三堂官于凤政堂,宣布将于中秋夜设“凤策万灯开典”。
此典非庆,不设舞、不设宴,仅设一事:
“以灯立志,以志照碑。”
“天下凡志人之名,皆可当日送至凤政堂,由凤后亲点其灯、书其志。”
洛锦弦听毕低声道:
“这是你给她们的回应?”
苏轻语缓缓点头:
“她们说:‘我们不是宫人,不入凤堂。’”
“我说:‘策不设门。你来,我等你。’”
同夜,长春殿前灯影如晃。
萧御辰执手写下一封密函,将顾芙旧案之卷遣人暗送南望——
因他查得一物:顾芙当年失踪前最后一纸遗信,其收信人并非策堂之人,而是冯彦之。
而冯彦之离宫之前,留下密语所藏之地,便在“凤政初设章”原碑之后。
他低声喃喃:
“原来你早知策堂将动风。”
“那你藏的东西……是为谁?”
入夜后,凤后再至东侧志碑前。
她亲自于石下立起一盏长明灯,名为:
“志灯之一”。
她将七十二位各地寄信者之名亲刻灯纸。
其中最小者为一名七岁童女,最年长者为一位七十西岁织妇,字皆稚拙,纸皆旧皱,却在这一刻,因被看见而得名刻之权。
她轻声道:
“这一灯,为她们。”
“不是为了给她们荣耀。”
“而是为她们点一盏……她们曾被拒的灯。”
灯火在夜中微燃,映着她的身影,剪在石上、落在灯中,风吹未动,她站如山。
而这一刻开始——
“策,不再为官设。”
“志,从此在人间。”
(第102章·完)